2010-10-11 00:00
再生能源發電 將與台電併聯
【聯合晚報╱記者曾桂香/台北報導】 2010.10.10 03:19 pm
國內太陽能發電遭遇與台電的電力併聯技術、收購及簽約作業等問題,經濟部能源局正在找解決方法。圖為高雄縣路竹鄉「高聚光太陽能發電 (HCPV)路竹示範場」。
報系資料照
企業想要跟進國際環保潮流,以太陽光電等為發電能源,卻遭遇與台電目前發電系統併聯,以及電費費率計價等技術細節等問題,經濟部能源局日前主持台電和再生能源業者之間的協調會議,正試尋解決方法,官方與台電公司代表、太陽光電及再生能源相關公協會代表已組成相關技術溝通平台,大家對不同發電來源的電力併聯技術、收購要點及簽約作業等內容之疑慮,並逐漸形成共識。
經濟部能源局已協調台電公司與業界成立併聯問題溝通平台,主動解決業者實際遭遇的問題,同時請台電公司每周定期2次彙整各區處併聯審查案之辦理進度及面臨問題,回報能源局即刻接洽處理。
經濟部能源局強調,已整合各界對民國100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意見,並已成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審定100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依據去年度審定會運作方式,將分成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生質能及其他再生能源等3個分組,分組會議將邀請各相關公、協會、廠商代表及學者專家交換意見,分組會議之共同意見提報審定會討論,作為檢討或修正「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重要參考。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除會同台電公司於99年6、7及9月假北、中、南及東區舉辦共計7場「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相關法令暨台電公司電能收購要點及購售電契約」說明會外;台電公司為統一內部各區處作業程序,規劃於99年10月12日、15日召開再生能源發電系統業務說明暨研討會,以加速各區處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併聯及簽約處理作業,達成台電公司各區處之透明化程序作業。
經濟部能源局說,能源局已會同台電成立專案監督小組,要求台電公司依各類再生能源項目,簡化併聯簽約之申請表格,並提供範例供參考,讓再生能源設置業者依所申設項目來簡化填寫。另外,也要台電各區處成立任務小組,有效整合內部各審查單位,並成立各區處太陽光電諮商服務專員,以單一窗口方式來接受民眾申請案。
而台電更要每周定期2次彙整各區處併聯審查案之辦理進度及面臨問題,回報能源局即刻洽處。同時能源局與台電公司各指派專責主管共同督導並聯簽約案辦理進度。
能源局強調,他們和台電組成的專案明定併聯審查時間,務必於期限內完成。若申請案依規定毋需進行系統衝擊分析,則應於送件後15個工作天內完成併聯審查(包含該公司5個部門內部工作時間),若需進行系統衝擊分析,則應於送件後25個工作天內完成併聯審查(包含該公司5個部門內部工作時間)。
而針對各界對於再生能源相關問題,台電公司代表、能源局代表與太陽光電及再生能源相關公協會代表組成相關技術溝通平台,能源局說,藉由上述平台,釐清對於併聯技術、收購要點及簽約作業等內容之疑慮,漸形成共識。若涉及相關修訂辦法或要點作業,將由各界推派學者專家代表,進行相關法制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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